長沙市寧鄉縣戶外廣告專項規劃(2015-2030)

項目地點 /Location: 湖南省寧鄉縣
面積 /Area: 345.97 平方公里
完成時間 /Completion: 2016.10
委托編制單位 /Client: 寧鄉縣人民政府

一、規劃背景
寧鄉縣城屬于湖南省會城市——長沙市的副中心城市,由于物質需求多元化導致城區內的戶外廣告設施形式多樣和數量激增。大型戶外廣告牌、霓虹燈搶占城市主要建筑物與主要道路空間,設置隨意,使城市景觀顯得有些混亂。整個城市戶外廣告設施形式比較單一,有較多的雷同畫面,各區域廣告缺乏特色,沒有形成城市特有的空間文化特性。直到近幾年,隨著“經營城市”理念的興起,以及中國中部崛起地區的核心城市、歷史文化名城和文明城市的職能定位,城市戶外廣告才逐漸被城市管理者重視。
從上述內容可以看出,一方面建設者日益重視城市戶外廣告對城市形象的影響問題,另一方面在其以后發展過程中仍然存在諸多理論與實際問題。
因此,以城鄉規劃學、藝術學、廣告學等理論為指導,借鑒國內外城市戶外廣告規劃設計的成功經驗,全面系統地研究寧鄉縣城城市戶外廣告的發展問題,將對寧鄉縣城城鄉規劃和建設有著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歷史意義。
二、規劃定位
戶外廣告設施的設置必須與城市的性質和職能定位相符合,并能突出和渲染城市的特色。根據寧鄉縣城的城市性質定位,規劃將寧鄉縣城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的定位為:與“面向湖南、華中的區域性特色縣城”的特色文化空間景觀及風貌相協調,安全、美觀的新寧鄉戶外廣告。
4. 規劃思路
與寧鄉縣城的人文環境相協調的是:寧鄉縣是湖南省政治、經濟、文化、科技、交通的中心。
三、規劃目標
通過不同功能區域的廣告定位和導向,營造出不同的城市空間氛圍,打造“城市名片”;根據規范并通過問卷調查的方式引導公眾參與,以適宜的位置、密度、大小、色彩等營造舒適、和諧的城市生活空間,激發“城市活力”,演繹“城市特色”;根據當前國內外廣告設置的特點和廣告發展趨勢,引進新形式、新媒介,展現“城市魅力”。最終達到的目標是:對寧鄉縣城戶外廣告設施設置進行嚴格控制,規劃引導,營造有序的寧鄉縣城現代化視覺空間環境。危害師生身心健康的各種設施。
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中小學規劃用地范圍內興建與教育無關的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
中小學校勤工儉學、校辦企業和教職工宿舍,不得占用教學用房和學生活動場地。現已占用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歸還。
四、規劃原則
(1) 服從上位規劃原則
戶外廣告布局規劃屬于專項規劃應符合寧鄉縣城總體規劃所規定的要求,不得與總體規劃相沖突。中心城區各地段的環境氣氛和景觀方面要求的差異,在設置戶外廣告時應區別對待,對于構成城市景觀的特定景區景點,戶外廣告的設置應嚴格控制。
(2) 環境氣氛統一原則
現代城市戶外廣告主要是依附城市環境而存在的,是城市形象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寧鄉縣城商業繁華區域戶外廣告信息發布量大、分布面廣、媒體資源有限的實際情況,實行戶外廣告集中化、網絡化投放方式,有利于戶外廣告進行有效的規模化投放。如果只注意個體的美不一定就能形成城市整體的美,也就難以突出城市的總體特點。在規劃城市戶外廣告時,必須將戶外廣告與環境氛圍相統一提升到一個較高的位置,以“環境中的戶外廣告”視角去審視城市戶外廣告未來的發展情況。
(3) 分區規劃管理原則
對城市特定區域特殊性做出分析,確定城市戶外廣告的總體布局形式。對城市重點區域的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特色進行分析,確定區域在城市中的地位作用、現狀特點、制定戶外廣告設置規劃方案;確定戶外廣告設施的位置、數量、尺寸和設計風格。對設計水平和設置手法進行控制,突出地方特色。對于區域內的重要節點,如區域主要交通節點,區域重要景觀節點,要進行戶外廣告的詳細設計,以保證最佳的視覺效果和經濟效益的統一。
(4) 體現地域特色原則
在如今的信息社會中,信息傳遞的速度使大都市和中小城市之間的時空距離在縮短,導致全國各地的城市出現很多雷同的景觀,城市戶外廣告也同樣難以避免。長沙是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有深厚的文化底蘊和地方特色,寧鄉縣城作為長沙市城區的副中心,戶外廣告做為展示城市形象的窗口,應突出特色,弘揚湖湘文化。
(5) 使用安全方便原則
戶外廣告布置、材料、結構、安裝均應注重安全措施,并且戶外廣告設施必須易于安裝、拆裝、更新、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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